64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进入公示
根据《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19年第4期共有64户申请家庭(含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转廉租住房保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现已在本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近几来,杭州在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力度,放宽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以加强廉租住房房源动态管理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房源调整管理机制为立足点,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其中,保障家庭如若出现成员中有一至二级肢体或视力残疾的残疾人,或70周岁(含)以上老人,现承租房屋楼层较高且无电梯设施的;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精神、智力残疾的残疾人,行为不能自控的;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医等情况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可申请调整房源,切实解决保障家庭的实际需求,大大提升保障家庭的满意度。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19年第4期申请家庭现已在本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上进行公示,次公示的64户申请家庭中,公转廉申请家庭12户,实物配租(含货币补贴)申请家52户。对于公示的申请家庭,市民如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87709573进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请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转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同时领取《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转廉租住房保障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