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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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完善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杭房局[2013]25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杭房局[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各区住建(房管)局第四季度按考核标准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征询了项目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将各区第四季度考核情况及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个人记扣分通报如下:
全市共对119个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其中112个物业项目符合考核标准,未给予记分;其余7个项目存在考核记分的情形,分别给予了所在项目主任(经理)3到15分不等的记分处理。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消监控瘫痪、灭火器过期;项目主任(经理)未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项目主任(经理)未取得行业岗位证书上岗;未征询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配合现场检查考核;环境卫生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档案不齐全。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区住建(房管)局共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28份,督促项目主任(经理)进行限期整改。截止12月12日,21个项目已按要求整改完毕,7个项目在整改过程中或已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整改方案。各区住建(房管)局检查考核的物业项目、管理单位、记分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1、2016年上城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2、2016年下城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3、2016年江干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4、2016年拱墅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5、2016年西湖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6、2016年滨江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7、2016年之江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一览表
8、2016年四季度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个人记扣分情况一览表
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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