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认真做好2016年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
近日,根据2015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结果和市考评办的要求,局就涉及自身工作的227条各类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明确,并分别制定了整改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单位、处室提高对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视,更好地推动局系统行风效能建设,提升社会各层面的满意度,为年底综合考评保位进位助力;二是要求相关处室落实责任,扎实整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力求做到“条条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是要求各单位确保完成,注重实效。针对2016年的3条重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处室要按要求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在确保完成的基础上,多听各方意见,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让人民满意。
此外,为了加强对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局要求各相关处室每月总结整改工作情况并上报,局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通过专项抽查、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指导和督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各项工作。
(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