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继续教育(复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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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项目主任(经理)的专业素质,项目主任(经理)应当每二年参加一次行业岗位继续教育(复训)。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继续开展“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 继续教育(复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持有有效“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证书”,且近两年内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复训)的项目主任(经理)。
注:1、项目主任(经理)在任职期间累计记扣分超过20分的,应当在一年以后重新参加“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培训,经考核通过取得“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证书”;
2、项目主任(经理)未及时参加再继续教育(复训)的,应当重新参加“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培训,经考核通过取得“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证书”。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查询杭州市住保房管网(网址www.hzfc.gov.cn)。
三、报名提供资料:
(一)《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继续教育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证书”复印件。
四、培训费用(含课件费):200元/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报名资料到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表可在杭州市住保房管网(网址www.hzfc.gov.cn)网上办事栏目“表格下载”,中下载。
六、报名地点: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杭州市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六楼615室)
联系人:陈晓静 戴立民 电话:87030378(兼传真)附件:《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行业岗位继续教育报名表》
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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