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
问题 | 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准入条件是什么? |
答案 | 答: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
问题 | 了解住房保障和制度改革政策的咨询电话? |
答案 |
答:咨询电话为:8770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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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关于燃气开通服务费问题 |
答案 | 自2012年7月1日起,杭州市已取消管道燃气开户费,但仍需要向燃气公司交纳燃气灶具与计量表连接管(包括金属卡口)安装服务费(标准为250元/户)。因此,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安装服务费用由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自行承担,上述收费问题可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热线88828788咨询。 |
问题 | 关于保安窗安装问题 |
答案 | 根据消防逃生有关要求及《杭州市公租房租户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公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安装保安窗。确有需要安装的,经向物管服务中心申请同意后,按统一规格安装内置式保安窗,费用及相应消防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问题 | 关于燃气灶台开孔问题 |
答案 |
公租房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阶段性、过渡性住房需求的租赁型保障房。为不影响后期再次分配使用,屋内厨柜的人造石台面不允许切割开孔,燃气灶可放在台面上使用。确有需要切割人造石台面的,承租人在退出公租房前必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注:田园公租房厨柜的人造石台面切割开孔已造成再次分配使用方面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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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
答案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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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
答案 | 答:家庭房产面积是指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和批地建房,现有或已有过的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房产面积。 |
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答案 | 答: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 |
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顺序如何确定? |
答案 | 答:市房改办按照电视公开摇号产生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根据受理顺序确定《准购证》和选房顺序。 |
问题 | 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
答案 |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1年6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1312.5元);(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
问题 | 哪些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
答案 | 答:(1)钢混、砖混和非别墅式砖木结构的成套住房,包括成套的平房和二层楼住房;(2)非成套钢混、砖混结构的公有住房(不包括杭房局[1995]40号文规定暂缓出售的延安路等十个路段内的临街底层住宅);(3)在核定拆迁用地范围后,被拆迁人未签定协议且房屋未拆除之前的非成套简易砖混、砖木、木结构、简易结构及其他暂缓出售的公有住房(包括杭房局[1995]40号文规定暂缓出售的延安路等十个路段内的临街底层住宅)。 |
问题 | 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范围如何划定? |
答案 | 答:实施范围包括: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房改政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施范围含在市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市区范围以外的市、区属单位,按单位所在地的房改政策执行,但其中户籍在杭的外派人员按杭州市区政策执行。 |
问题 | 集资建房是否视作实物分房? |
答案 | 答:在集资建房中,不论单位职工负担的集资款额多少,均按集资建房的建筑面积核定职工享受实物分房的面积。 |
问题 | 对工龄未满20年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申领? |
答案 | 答:申请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职工,应满20年工龄。对工龄未满20年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发,差额年限部分的住房补贴,在其与所在单位签定借款协议后可以预支,在今后的工作年限中逐年抵扣。职工如调离,须由本人按借款协议一次性偿还预支的住房补贴余额。 |
问题 | 住房补贴计发期间,职工如遇职级变动其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
答案 | 答:在计发补贴期间,本人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发生变动的,采取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方式的职工,按新的职级标准发放;当该职工的职级提高时,其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差额给予追加;职级降低时,该职工在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已满20年工龄的,其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差额不予扣除;不满20年工龄的,则须扣除其实际工作年限与20年相差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采取住房公积金补贴方式的职工,相应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每年按住房公积金同步调整。 |
问题 | 1999年1月1日及其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怎样计算? |
答案 | 答:凡在1999年1月1日及其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已享受实物分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
问题 |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权属问题 |
答案 | 答: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的本金按出照出资比例,分别属于售房单位和购房人所有,但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统一由购房人按本规定使用。 |
问题 |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使用拨付流程 |
答案 | 答:杭州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受理、审批和资金拨付。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首先住户向房屋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报修,各区建设(房管)局在受理住户报修申请后,持房改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报告(含维修详细地址、户数等内容)及一户以上产权证复印件(或提供产权证所附相关信息),直接向杭州市房改办提出申请。(2)受理、初审:杭州市房改办受理维修申请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地址在市局信息综合系统楼盘表上进行数据关联工作,对关联完成的维修项目及时反馈申请人,告知项目所含房改房户数、可动用房改房维修基金金额等内容。(3)审核、资金拨付:各区建设(房管)局在维修工程结束后,持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核同意的相关资料报市房改办,申请拨付维修费。杭州市房改办在接到资料五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拨付维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