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受理通告(2017杭公租市级字第001号)的规定,现将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2017年第1期轮候家庭及2017年第2期1人户轮候家庭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家庭范围
以下申请家庭列入本次选房范围:
1.2017年第1期3人及以上户轮候家庭受理顺序号:C2017-001146号~C2017-001398号。(34户已注销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2.2017年第2期1人户申请家庭受理顺序号:A2017-003244号~A2017-003346号。(5户已注销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具体选房名单详见附件1。
2017第2期3人及以上户轮候家庭继续轮候。轮候期满,根据届时的申请条件进行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选房,不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轮候家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将根据房源情况,适时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选房通告,敬请关注。
二、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317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租金标准、预计交付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2。
类型/小区 | 3人及以上户配租房源(2017第1期轮候家庭) | 1人户配租房源(2017年第2期1人户轮候家庭) | 土地等级/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 | 预计入住时间 | ||||
户型 | 套数 | 户型 | 套数 | 户型 | 套数 | |||
田园春晓苑 | 成套 二居室 | 2 | 非成套 | 6 | 成套一居室 | 八类地区/10.5 | 2019年3月 | |
田园秋韵苑 | 6 | 八类地区/10.5 | ||||||
田园夏意苑 | 3 | 八类地区/10.5 | ||||||
萍水人家 | 6 | 五类地区/21 | ||||||
河畔水境人家 | 1 | 五类地区/21 | ||||||
蒋村西溪人家 | 5 | 6 | 六类地区/16 | |||||
景致公寓 | 1 | 7 | 六类地区/16 | |||||
誉府 | 3 | 12 | 六类地区/16 | |||||
康晓人家 | 22 | 七类地区/12 | ||||||
普德人家 | 1 | 七类地区/12 | ||||||
普福心苑 | 1 | 六类地区/16 | ||||||
池塘庙路6号 | 7 | 四类地区/27 | ||||||
九和人家 | 11 | 六类地区/16 | ||||||
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 | 10 | 15 | 五类地区/21 | |||||
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一区 | 34 | 五类地区/21 | ||||||
钱塘玫瑰湾 | 2 | 3 | 六类地区/16 | |||||
璞悦湾 | 1 | 六类地区/16 | ||||||
官河锦庭 | 1 | 七类地区/12 | ||||||
之江诚品公寓 | 8 | 七类地区/12 | ||||||
象山人家 | 55 | 七类地区/12 | ||||||
德胜新村 | 1 | 四类地区/27 | ||||||
丁桥联合新苑 | 2 | 七类地区/12 | 2019年11月 | |||||
德泽家园 | 7 | 八类地区/10.5 | 2019年10月 | |||||
银海公寓 | 53 | 25 | 八类地区/10.5 | 2019年4月 | ||||
合计 | 219 | 68 | 30 | |||||
98 |
注: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6〕71号)的规定,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
三、现场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网上看房”专栏,欢迎上网查看。同时,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在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五一剧场三楼有房源户型图展示, 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咨询讲解。
四、公开选房时间
2019年2月2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2月24日上午(受理顺序号: A2017-003244号~A2017-003346号)
第二场:2月24日下午(受理顺序号: C2017-001146号~C2017-001398号)
五、选房地点
六、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按受理顺序号先后确定,房源按房源数量和选房户数1:1比例推出。
2.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原件;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理单》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2人,请提前3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单位指定经办人)经校验身份证、《受理单》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不得再委托他人选房。
5.列入本次通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户应根据自身选房场次和受理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公证人员按受理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三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主持人明确所选房源的序号,主持人连续报二次房源序号及小区名称和房号,以示房源选定,而后选房户不得再做更改,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选房确认单》。
7.当公证人员连续报喊选房户姓名(用人单位名称)三次,无人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轮至该场次受理顺序号末尾。如该场选房结束前,选房户仍未到场的,其保障资格终止。
8.选房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不再批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9.选房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选房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公证,缴纳相关公证费用和房屋租赁押金。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709573。
七、市住保房管部门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 办公(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 浣纱路179号 | 87923882 87709601 |
八、“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
相关信息可查阅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网站,网址:http://www.hzfc.gov.cn
附件:
1.选房家庭名单
2.配租房源清单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