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赁试点以来核查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173宗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杭州加快做好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工作。自开展租赁试点工作再次明确完善商品住宅出让用地配建公租房政策以来,截至4月中旬,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共核查173宗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用地,其中134宗已挂牌出让,落实配建面积95.84万平方米。
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租房政策是我市公租房实物供给的主要方式。2011年出台的《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对配建原则、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工作由此开始。2017年,杭州结合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提出加大公租房供应力度的总体要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的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比例和范围,即“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等9个主城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公租房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配建比例不低于5%。”
为有效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供应,杭州住保房管部门严格落实公租房配建指标核查工作。截至4月中旬,共核查173宗地,应配建公租房125.41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71宗地,应配建面积64.52万平方米;萧山余杭富阳102宗,应配建面积60.89万平方米。其中134宗已挂牌出让,落实配建面积95.84万平方米(市本级53宗,应配建面积50.17万平方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81宗,应配建面积45.6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