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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7个小城镇入选美丽城镇试点


2019-04-11    【  】    【打印】    【关闭


昨日,从市建委、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美丽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全市共有梅城镇、龙坞集镇、瓜沥镇、瓶窑镇、新登镇、昌化镇、分水镇、汾口镇及义蓬街道等27个小城镇,被列入第一批美丽城镇示范创建的试点乡镇。到2020年,全市力争有10个以上小城镇率先创建成为省级美丽城镇示范镇。

“我们将通过开展试点先行的工作,探索符合当地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先行建成一批省级示范镇。”市小城镇整治办负责人表示,美丽城镇建设将按照“环境美、功能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六大方面具体要求,全面对标省级美丽城镇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充分彰显杭州特色。

不仅如此,美丽城镇试点的路径,也已经明确。

根据《方案》,美丽城镇试点将以“十个一”(即一条特色街,一条快速对外通道,一条生态绿道,一张完善的雨污分流、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网,一套优质的学前和义务教育服务网,一张全覆盖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网,一个商贸综合市场或连锁型超市,一家舒适型旅馆或民宿,一个文体中心,一个小镇客厅)等标志性内容为基础,探索符合当地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

下一步,全市27个美丽城镇试点乡镇将对美丽城镇创建涉及的建设内容、创建类型、时间节点、配套措施等深入研究,遵循“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编制美丽城镇创建方案;各区县(市、管委会)也将同步启动美丽城镇建设规划。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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