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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计划

    http://www.hzfgj.gov.cn 2016-03-30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 】 【打印】 【关闭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住房问题明确出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市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的总要求。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第五次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6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将化解房地产库存作为2016年经济工作重要内容。按照上述精神,结合杭州即将举办G20国际峰会,我局拟在2016年工作中,率先从以往的以“住有所居”为核心向“住有所居”和“住有宜居”并重转变;率先将“住有宜居”(包括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为“保民生、促和谐”、保障国际峰会顺利举行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具体围绕两个方面抓好6项工作:
  (一)围绕“住有所居”,坚持“中高端有市场、中低端有保障”,巩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局面
   1.围绕房地产市场,继续做好“去库存化”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化”工作成效显着,但是可售商品房数量依旧位于高位,区域分布不均衡以及库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2016年,我局将深入研究中央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精神实质,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采取租售并举、货币化安置等方式,积极推进“去库存化”工作有效落实。同时,着重加强对公开透明消费环境的培育,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围绕住房保障,加快住房保障的“两个转变”
一是加快实现住房保障方式的“转型升级”,在认真总结2015年公租房货币补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市政府建议在主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2016年主城区计划推出公租房配租房源4500套,新增货币补贴家庭700户。二是继续加强保障房管理和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市区两级已筹建房源300余万平方米,拟全面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管理,严把准入和退出,确保资源的“公平善用”。
  (二)围绕“住有宜居”,坚持对“物”的管理(房屋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物业管理)“双管齐下”,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
  1.围绕房屋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做好“一机制(系统)、两工程”建设
  (1)建立房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房屋从建成交付,到日常使用,直至最终的拆除消亡,生命周期较长。在这个生命周期中,需要日常保养、及时体检和修缮,否则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特别是随着建筑幕墙的广泛使用,房屋安全问题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从而对保养、检修等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我局拟加紧研究,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房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房屋全生命周期中的维护、修缮“有标准、有制度、有落实”;探索率先建立业务规范化、数据标准化、系统智能化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房屋全生命周期中的维护、修缮“有记录、有档案,有责任”,确保老百姓居住安全。
  (2)继续开展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64号)要求,牵头完成513幢、31.53万m2的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
  (3)大力推行房屋阳光征收工程
进一步总结“阳光征收”工作的经验,并对相关工作措施予以不断完善,加大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征收效能、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2.围绕物业管理,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发达,目前,我市实施物业管理的总面积已超1.6亿平方米,在杭实施物业服务的企业1400余家,在杭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近1300 家,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已达8万余人。物业管理的本质虽然是一种“服务”,但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公共意识尚不强,基层综合治理压力尚大的情况下,我们在把握住物业管理“服务”本质的同时,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应当充分发挥其“管理”作用,这样既可以延伸基层组织的“触角”,也有利于日常矛盾纠纷的属地化解,是确保国际峰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抓手。2016年,我局一是将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其与专业化物业管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作用;二是加强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三者之间相互协作配合的研究,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在社会综合治理上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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