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
-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智慧房管”、“法治房管”建设,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5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化”要求,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持续发展态势
面对房地产市场“旱涝急转”的形势,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并结合实际,创新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创新征收政策,大力推广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使我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从以前的10%提高到现在50%以上,释放了安置户的刚需。二是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战略,试点推出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在破解住房保障“职住平衡”等问题的同时,助推租赁市场的发展。三是将“去库存化”列入对区、县的考核,进一步鼓励各区(县、市 )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
2015年,在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杭州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得到了较大的提振,自4月起市区商品房销量连续攀上万套高位,全年杭州全市商品住房成交面积1381.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980万平方米年度考核目标,杭州市区商品住房累计成交金额2072.1亿元,已超过历史任一年份的年度总销售额,“去库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保障房年度配租配售任务
1.大力推进住房保障模式转变。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暂停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全面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并轨运行,11月9日正式在上城区试点推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实现我市住房保障向“保障类型以公租房为主、保障形式以货币补贴为主”转变。
2.持续推动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参与共管,实现对保障对象全方位、多层面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与团市委共同建设我市首个公租房服务创业青年示范区,即蒋村西溪人家(承租家庭近7成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公租房小区服务创业青年示范区,旨在为杭州青年创业创新提供“安居+创业”全方位服务,打造公租房小区新样板和青年“众创空间”新模式。继2013年、2014年相继推出10项便民举措后,2015年2月、8月又新增家庭成员居住方便、照顾年迈父母等6项公租房调房政策,进一步方便了保障对象。
3.提前超额完成公租房(廉租房)配租配售任务。全年共推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配租房源10821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1%(年度目标4000套);全市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740户(年度目标470户),其中主城区新增475户(年度目标260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7%和183%,继续对低保标准2.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应保尽保”;推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房源2637套,建筑面积约17.67万平方米(年度目标10万平方米),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177%。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法治房管”建设
1.持续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完成所有权力事项的内部、外部流程图和信息梳理表的编制,将每项权力的要素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不断强化权力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权力事项进行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确保责权一致,同步调整。
2.着力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完成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初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房地产测绘市场化工作,并将审改测绘与预测绘进行整合;完成所有权力事项向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委托下放,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与富阳区沟通协调,主动做好权力事项对接相关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及时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事项“放”与“管”的有效结合。
3.大力推进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工作。建立浙江政务服务网内容保障机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均能及时回复处理。推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的四星级办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成除行政处罚外其他7类权力事项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系统改造工作,并实现网上运行。
(四)认真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
1.修订出台《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杭州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和特点,经过充分调研,对《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新条例》于2015年11月出台,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规范了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及法律责任,细化了管理内容和管理措施,规范了管理行为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积极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在2014年全市危险房屋排查结果基础上,完成丙类危险房屋复核和鉴定工作,对鉴定出的C、D级危房,按照“一楼一档”的要求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对危险住房进行全面监控。同时,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通知》,制定了《杭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度)》,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2015年,全市完成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398幢、面积16.08万m2,治理率为31%,其中,成片改造180幢、面积2.43万m2,单独改造218幢、13.65万m2。
3.持续推进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周边房屋的安全监测,特别是地铁周边房屋的安全监测,对地铁5号线第二阶段634幢房屋(面积约414万m2)、地铁2号线西北段及延伸段、4号线等22个站点、222幢房屋(面积约184万m2)进行安全监测,有力保障了重点工程的如期推进。积极推动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工作,不断规范鉴定单位的从业行为。全面采用以监测控制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全年共受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337个,总面积1618.90万m2,市区新建项目白蚁预防覆盖率达到100%。
(五)坚持为民服务,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1.深入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继续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制定出台《国有土地上住宅货币化安置标准》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贯彻〈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就停产停业补偿、“住改非”补助、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未登记建筑参加房改、住房保障政策衔接等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全面推广“阳光征收”,在六城区全面应用“阳光征收”系统,并积极向其他区、县(市)推广实施,实现全市十三个区、县(市)的联网试运行。“阳光征收”的开展,使征收补偿投诉信访量同比减少40%,征收项目平均实施周期缩短至以往实施周期的1/3。大力推进全市重点征迁项目“清零”、回迁安置“清零”、遗留项目清理行动,重点对G20国际峰会涉及的钱江新城核心区项目安排专人蹲点指导,妥善完成全部住宅的搬迁。
2.超额完成“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目标任务。根据省、市“三改一拆”总体部署,围绕2015年“完成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260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36处”的工作目标,组织各区、县(市)全面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工作。2015年,全市完成“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475.3万m2,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82.8%。
3.继续加强物业服务监管。加强物业服务培训指导,召开全市物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项目处主任考核、物业企业扶持政策以及如何加强小区日常管理进行了交流探讨。全年共对12个区、县(市)组织培训14场,培训人员1352人。牵头开展“小区治理”整改工作,主动加强与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妥善解决小区管理和服务中面临的综合性问题。积极开展“优化居住环境”百日行动,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电梯、防汛排涝设施设备以及“群租”和小区停车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摸底和整改,并建立长效预防措施管理机制。组织“最美物业人”评选表彰,自2015年4月份起,开展了首届“最美物业人”的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发动、征集报名、初审筛选、公众微信投票、专家评委投票以及媒体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评选出了10名首届“最美物业人”,进一步传递了物业行业正能量,促进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4.继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力度,全市共启动实施32处历史建筑整修项目,超额完成了市级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危旧房改善扫尾和梯改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危改后房屋产权确认、危旧房办证前期的测绘分割等问题;开展危改腾空房屋使用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出危改腾空房源240余套、约3.3万m2;积极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调研及试点工作。
5.继续完善新一代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房管信息系统。建立物业管理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数字物业”信息系统并推广使用;全面完成直管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一房一档、一户一档;研究建立房屋排查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房屋使用管理档案。通过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为住保房管业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持,全面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6.持续推进“为民服务”工程。在房产办证上,推出了爱心上门、贴心引导、温心预约、悉心告知、舒心立等的“五心”服务。全年,共发放房屋权证366367本;受理购房入户4541件;完成实测绘总建筑面积约2191.43万m2,完成预测绘总建筑面积约1312.45万m2;为单位、个人提供房产办证上门服务467次。在房产查档上,自助查询系统全面投入运用。将“房产档案自助查询一体机”的适用范围扩大至萧山、余杭、大江东,累计对外出具查询记录近30万余份,日均查询量占查档总业务量的59%,群众平均办事时间缩短至1分钟以内。在直管公房管理工作上,根据市国有房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市区直管公房清查工作,共清查直管公房15690套,总面积65.15万m2;其中住宅15158套,非住宅532处。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管理上,2015年,共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确认100 件,归集资金7.31亿元;核实拨付 1358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金额5259.43 万元,其中102个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按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068.12万元。共办理物业保修金缴交确认70件,归集保修金2.93亿元,实现应缴尽缴。
(六)落实保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保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调整工作。共选拔任用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晋升了4名调研员和1名主任科员;完成2014年度2批共15名新任局管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重新建立了26名局管后备干部人才库,组织开展了8名局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配齐配强处室人员。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每年组织2次局属单位班子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班子建设情况,并结合年度考核,认真做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分析讲评,为局属单位班子和干部调整配备打好基础。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选派6名干部到住建部、市本级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局等部门挂职锻炼;抓好59名处级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选送4名局管后备干部和10名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公务员任职培训、市民主党派中青年骨干培训、市建设系统城建城管领导干部研修班培训和市建委中青年干部培训。
2.加强纪律保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等文件,明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责任和分工。筑牢廉洁从政防线。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百题测试和廉政文化微作品征集评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廉政自觉。严格落实巡视问题整改。重点开展了专项资金清理和规范、公款存放清查、规范单位房屋出租管理、直管公房清理和闲置房源处置的专项督查等工作。截至目前,除杭四建有关问题外其他各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3.加强法制保障。积极开展立法工作,修订出台《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并对列入市政府、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的《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定》、《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住房保障条例》等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和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起、行政诉讼案件79起。做好日常信访处理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等共计32336件,参加市信访局和“12345”信访协调会议共计126次。继续做好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的解决,妥善处理日常群众来访和每周二经租户群访接待工作。
4.加强财务保障。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制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不断完善各类资金存放的原则和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时做好预算指标下达,为局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财务保障。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对8家局属事业、企业单位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和检查,有力规范了财务行为,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5.加强综合保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和建议提案办理为契机,紧密结合行政目标考核、创新项目申报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圆满完成文秘、保密、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节能减排、信用建设等各项任务。强化阵地意识,紧紧围绕住保房管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产权办理服务、房屋征收、优化居住环境等工作;创新宣传途径,建立了由局网站、微博、微信、报纸、媒体合作栏目组成的宣传平台体系,构建了局官方微博组团和微信平台,拓宽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形成了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宣传工作新格局。
- [2017-04-05]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 [2016-03-30]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
- [2016-02-18]产权中心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 [2015-06-0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 [2014-03-18]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4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