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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http://www.hzfgj.gov.cn 2017-04-05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 】 【打印】 【关闭
  

2016年,全市住保房管系统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一个圆心、七项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两大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全系统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防风险,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研判。与市统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市建委、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与会商机制,建立了实时的、区域结构分类的去化周期监测系统,对各区域库存过高和库存紧张状态实行双向预警。创新监测工具,充分利用房管大数据平台,编制完成“杭州主城区二手住房价格指数”和“杭州购房者信心指数”。

2.促发展,科学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最新形势,先后三次组织发布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包括住房限购、暂停购房入户等,全面升级调控措施。在各区、县(市)共同努力下,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商品房总成交面积达2380.2万平方米,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026万平方米的考核目标。全市商品住房成交170307套,成交面积1941.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4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2%、40.5%和52.0%。

3.稳市场,强化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会同市建委、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等部门明确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并加大整顿力度。与市公安局等组成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组,对近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鼎家地产、我爱我家经纪公司、望华房地产(杭州)公司、万科大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进行了严厉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净化市场环境。同时,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房时代”的特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行业大数据,创新建设了杭州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经纪行业长效化管理机制,被住建部在全国范围推广。截至2016年底,纳入杭州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管理的中介机构总数已达163家,门店达1040家,从业人员近18000人,累计记录交易6100余次,产生评价5700余次。

(二)积极主动、勇于创新,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持续优化升级

1.全面实施公租房货币化补贴。调整2016年度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同步启动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的受理工作,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向“保障类型以公租房为主、保障形式以货币补贴为主”转变。截至12月底,市本级累计新增受理公租房申请家庭13072户。2016年共推出公租房(廉租房)配租房源7492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6%(7492/4500);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1169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7%(1169/700)。

2.持续升级住房保障便民服务举措。完善以公租房(廉租房)网络预申请、网络换房、补贴发放和智能化管理为核心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原有15项便民举措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推出网上自助申请预登记等新的五项便民举措。改造升级市住保办微信公众号,申请人绑定身份信息后,再次登陆即可显示自己的申请状态、摇号选房信息、租赁信息等有关内容,也可通过公众号进行物业报修、投诉举报、建言献策等。

3.推动住房保障全市“一盘棋”建设。正式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动态备案系统,通过各公租房实施管理单位实时录入房源、人员及配租等信息,各区、县(市)及市局可实时掌握数据信息。该系统的上线建立起了房管部门与公租房实施管理单位之间的业务信息通道,极大地提高了房管部门对公租房管理的效率和监管的透明度。

4.有序推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印发《2016年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手册》,2016年,市区通过人才认定进入住房核查的申请人才共69人,核发资格证52人,其中发放购房补贴资格证16人,发放租赁补贴资格证36人。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截止2016年底,累计共 61人领取了购房补贴,118人领取了租赁补贴,累计发放购房补贴1421.2万,租赁补贴195万。

(三)规范治理、突出长效,全面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1.强化对危险房屋及地铁周边房屋的监测监控。针对每一幢已经鉴定为C、D级危险的房屋,建立了由街道社区组织的日常巡查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的日常监控机制。通过实现属地危旧房屋网格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危旧住宅房屋“一楼一档一预案一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监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我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使用安全。强化对地铁周边房屋监测巡查工作,每个月对施工中的地铁2号线西北段及延伸段、4号线一期南段进行巡查,涉及房屋222幢。对运营中的地铁4号线首通段及1号线延伸段,共计7幢房屋进行后运行时期重点监测,全面掌握其在地铁运行期间的结构变形状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前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目标任务。根据“C、D级危旧房屋幢数、面积累计治理改造率不低于70%”的目标,通过各区、县(市)的共同努力,全年全市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1159幢,面积68.59万平方米,完成市级绩效考核目标的217.7%,完成省级考核目标的142.56%(按幢)、131.84%(按面积),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3.推进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房屋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研究起草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建筑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强化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使用管理的同时,创新解决建筑幕墙后期维护费缴存和使用难题。初步建成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信息平台,包括鉴定单位管理、鉴定报告备案、信用管理、投诉咨询等主要功能模块。完善鉴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编制了《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基本形成了适合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备案鉴定单位的资质状况、人员配备、仪器场地等要求,规范了鉴定行为、鉴定程序和专家论证及审查制度,进一提升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4.加快推进白蚁防治技术转型升级。按时完成峰会保障组交办的白蚁防治任务,完成三台山庄、虎跑景区等G20相关项目及其周边区域的白蚁防治处理,确保一定范围内无蚁害情况发生。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2016年新签订的合同全部采用以监测控制技术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技术。

(四)强化指导、抢抓机遇,全力提升物业管理监管及服务水平

1.进一步丰富和强化物业服务监管手段。将“房屋安全管理”、“垃圾分类”、“违建防控”、“出租屋安全管理”等考核指标纳入物业企业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指标体系,全年各区共对1211个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进行了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岑溪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物业纠纷专业调委会建设,完成对各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实施意见》。

2.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具体涵盖物管区域环境整治、设施设备维护、废旧车辆的清理整治等十五个子项目。活动期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组织安保培训2.87万人次,2.52万物业人纳入了平安志愿者队伍;全市物管小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设施设备排查摸底及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共排查防汛排涝设施设备52099部,排查电梯22580部,排查门禁监控系统设备78947部,共清理化粪池水箱6489个,整修窨井盖7662个,劝阻制止违章搭建22812次。

3.创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渠道。开发完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预申请系统,实现了外网填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对应表格等功能。整个申请过程简单快捷,目前已完成了“春江花园”、“钱塘名都”及“丽江公寓”等项目的网上预申请。积极推进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项目资金申请的简易程序,全年共有276个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按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674.12万元。

(五)保护优先、征改结合,不断提升杭城居住品质

1.注重保护,稳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推出国内首个全景展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面貌的APP,利用独特的720度全景漫游技术,结合文字、图片、语音等内容全方位展示精品历史建筑的立体空间。完成浙江省电话局旧址等40处历史建筑价值评估、分类定级工作(其中28处已完成专家验收,12处即将验收)。稳步推进历史建筑整修工程进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启动实施25处历史建筑整修项目,其中18处已完工,至此,我市已公布的336处历史建筑中,已修缮及正在实施整修的历史建筑数量达到历史建筑总量的89.3%,其中275处已完成。我市26处历史文化街区中,21处已基本完成保护整治,进入后续养护和管理阶段,其余5处已启动保护整治。

2.克难攻坚,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征收“清零”。统筹推进全市重点项目“清零”、回迁安置“清零”, 特别是对G20峰会涉及的钱江新城、白鹿鞋城、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重点项目更是安排专人蹲点指导,有效保障了峰会项目的如期推进。大力推行阳光征收,极大地提升了征收效能,多个涉及G20的重点征收项目在一个月之内就完成全部签约工作,6月份实施的常青夕照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仅用6天即完成全部签约任务,12月启动签约的江干笕桥历史街区4个征收项目3天签约率即达97%。

3.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和老旧小区梯改工作。围绕“2016年完成‘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40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通过与“美丽杭州”、“五水共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在各区、县(市)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全市共完成旧住宅区改造面积530.9万平方米,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32%。同时,牵头拟订了《关于开展杭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同步推进试点工作,目前柳莺阁1幢加装电梯已进入审批阶段。

(六)突出服务、克难攻坚,持续提高房产行政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房管大数据建设。建成使用全市统一的房产交易信息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并及时交换至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开发完成市城镇既有住宅房屋数据管理系统,应用手机端APP普查软件,开展全市既有住宅房屋信息普查,逐步建立完善房屋使用档案,助推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年累计完成上城、江干、西湖、下城四区18281幢住宅房屋的信息数据采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2.持续深化直管公房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全市直管公房清查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细化了相关工作制度以及办理流程,明确了直管公房租赁证书管理制度,调整了直管公房接收程序,统一了业务收件资料和政策解释口径,明确了拆迁货币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程序。

3.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住建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规定,将原97项房屋登记类别重新梳理,确定了属于我局职能的59项交易告知及楼盘表确认业务,形成了以交易确认告知单为日常交易审核结果的管理模式;加强与农税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衔接,确立了存量房转让以交易告知单为纳税依据的交易纳税联动机制,平稳有序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4.不断提升房产档案为民服务水平。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后的档案对外利用业务进行分析研究,高效高质应对各个查档高峰。截止12月31日,累计对外接待13.1万人次,核查71.1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近20%。全力做好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工作,全年累计核查干部房产情况1143批次、36292户、共计51385人。协助做好G20服务保障工作,共协助全市各区公安派出所完成共7批次5.9万套空置房的产权信息专项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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