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召开房屋外业信息采集专业知识培训会
近日,局召开房屋外业信息采集专业知识培训会,邀请市建筑业管理专家对房屋信息采编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培训。培训会上,专家围绕房屋建筑幕墙的定义、历史演变、分类以及辨别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通过此次培训,让房屋信息采编人员对房屋建筑幕墙的认识更加深刻和专业,也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为使房屋达到美观时尚的效果,纷纷采用建筑幕墙进行装饰。建筑幕墙虽然具有使房屋美观时尚的功效,却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筑幕墙的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在新《条例》中,对建筑幕墙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筑幕墙,是指由玻璃、石材等板材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自建筑幕墙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至少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
当建筑幕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幕墙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1.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的;2.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3.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此外,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幕墙,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需要实施改造、加固或者拆除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