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有了三大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的服务行为,强化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责任,提升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日前,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强化有关考核绩效运用体系,加快推进“数字物业”系统应用,使得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的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据介绍,根据《通知》要求,2016年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考核工作相较以往有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变化之一:加快推进“数字物业”系统的应用
为提升物业管理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通知》明确,各区住建(房管)局加快推进 “数字物业”系统应用,通过“数字物业”及时上报项目主任考核基数和考核的具体情况。
据介绍,数字物业是一个全新的房管应用平台,基于房管局主系统,实现资源互通共享,通过建立物业基础数据库,实现市区两级联动,以及物业管理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目前,该系统物业管理项目主任考核功能模块已经测试完毕,即将上线。
变化之二:将定期公布物业项目经理个人记扣分情况
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情况作为其所在的管理项目申报当年国家级、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或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以及项目主任个人评先进的主要依据,具有重要作用。此外,考核记分情况还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相挂钩。
为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的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在对项目主任个人记扣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在物业诚信档案中予以公示的基础上,还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进一步扩大信息通报的覆盖面。
“通过考核记扣分,比较直观的反映了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实现行业从业人员的优胜劣汰”,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变化之三:考核具体指标与分值均有调整
《通知》对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记分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调整,由2015年的6大类56项调整为6大类39小项。此外,根据历年考核实际情况,对部分细化指标进行了优化;顺应杭州市城市管理的新形势,增加了“房屋安全管理”、“垃圾分类”、“违建防控”、“出租屋安全管理”等考核指标。
据悉,2016年第一季度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就将应用调整后的记扣分标准。各区住建(房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工作。
(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