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杭房局〔2012〕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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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落实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12〕210号)文件予以转发,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统一申报注册。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物业服务企业汇总后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由物业监管处汇总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审核。
联系人:张小莉 联系电话:0571-87062292
附件:《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12〕210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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