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产权产籍管理 |
发布文号 | 建办房[2015]45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发布机构级别 | 部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上传日期 | 2015-09-28 |
有效性 | 有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办房[2015]4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我部在总结地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导则》 的重要意义。建立规则完善、职能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制度,是保证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房产管理部门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准确领会《导则》要求,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导则》内容,完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衔接。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要积极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抓紧完成存量房楼盘表的补建,加快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进一步完善各业务子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以落实(导则》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切实加强服务大厅管理,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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