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用户组 验证码
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政府信息公开
标    题 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业务类别 市场,交易,评估管理
发布机构级别 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 2016-02-29
有效性 有效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5年12月18-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后,商品房去库存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张鸿铭市长对此多次批示,项永丹副市长也曾召集研究房地产市场问题。根据1月12日张鸿铭市长在民建市委会《关于促进我市商品房去库存的建议》上的批示意见,市政府研究室会同市住保房管局、建委等部门在调研我市商品房库存的结构与特点、并收集分析各地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于春节前报送了《关于我市商品房去库存现状及8条政策措施建议》,张鸿铭市长批示几条建议很好,节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月17日,张鸿铭市长主持召开商品房去库存专题会议,市住保房管、建委、国土资源局、公积金中心汇报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有关措施。张鸿铭市长、项永丹副市长明确提出,近期起草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以稳定市场预期、坚定市场信心。

  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市政府研究室起草形成《通知》初稿,并反复征求市住保房管、建委、国土、发改、规划、公安、财政、金融办、公积金中心、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10家单位意见后,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文件,涉及契税、营业税、信贷政策、户籍制度改革、货币化安置等内容,本通知主要依据有文件有《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5〕5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40号)等。

  三、主要内容条款及其说明

  制定《通知》的主要目的和原则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信贷政策、契税与营业税优惠政策、省户籍改革等精神,充分认识房地产业在我市改善民生、促进投资、拉动相关产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特别是结合我市成交量高、库存量高、房价整体平稳,但区域分化明显、结构分化明显”的特点,以稳定市场预期、坚定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要求,对我市优化土地供应、推进货币化安置、促进住房消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企转型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导向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10条措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解读人为市市场监管处处长南晓清,联系电话:87063690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
2016年2月25日


  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返回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信息订阅
主办单位: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网站标识码:3301000001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1397
服务热线:0571-12345 网站管理科:0571-8703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