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市绩效考核目标
-
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进展情况()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 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归集、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确保应缴尽缴、应拨尽拨,并将归集和使用情况每年度在《杭州日报》和住保房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及时归集、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月共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确认7件,归集资金0.73亿元;核实拨付75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金额350.28万元,其中16个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按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38.31万元。 2.及时归集物业保修金,本月共办理物业保修金缴交确认5件,归集保修金3500万元;办理物业保修金退还5件,退还资金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