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市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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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进展情况() 历史建筑保护 制订出台《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建设实施方案》,推出15处以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6月底前确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名单,9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资料收集,11月底前形成试点项目成果汇编,培育多种类型的活化利用成果。继续推进精品线路、风情小镇和历史文化村落建设,培育6个乡村历史建筑利用示范项目。 7月,督促各牵头部门和各区、县(市)做好“都市-城镇-乡村”28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