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可操作性,近日,局网站开展《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开展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活动将于明天截止,快通过局网站“公众参与”一栏提出你们的建议吧。
住宅小区是市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局制定了《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同时,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利用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经营性收益的管理涉及全体业主的重大利益,其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的查询、监督以及属地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局就开展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制定《关于开展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目前,《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开展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局网站意见征集中,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局网站“公众参与”一栏查看这两份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传真(87065096)或电子邮箱fgj@hz.gov.cn提出你们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