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务公开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积极主动、细化条块、扩大范围地的做好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解读工作。同时依托杭州房产信息网等平台建设,以及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传媒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程度,稳固扎实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增加了商品房项目测绘成果及测绘单位执业人员的公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5条,总量比上一年度提高24%。我局经保密审查后,全文电子化100%。其中,政务动态509条,占13%;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367条,占9.37%;商品房项目测绘成果1578条,占40.31%;专项工作7条,占0.1%;重点项目44条,占1.12%;公示公告281条,占7.18%;实事项目6条,占0.15%;政策法规26条,占0.66%;其他占28.02%
二是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我局加强与中央、省、市媒体和自媒体公众号等各大平台的联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房地产市场、加装电梯、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等工作频频得到《人民日报》、央视、《光明日报》、央广网、新华网等央媒的报道。其中,3月28日、30日和4月4日发布的《我市将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杭州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力度》、《杭州打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合拳”,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新闻稿,得到了CCTV-2、CCTV-4、CCTV-13四次集中报道,而约谈网上房源发布平台也被《人民日报》集中报道两次;加装电梯不仅被央视改革开放40周年记录片《我们一起走过》聚焦报道,还获全国人大专题调研及《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法制日报》、《中国人大》杂志等央媒集中采访;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中组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刊物以及《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等权威媒体推广报道。《杭州日报》主要版面报道住保房管工作新闻稿件96篇,《钱江晚报》相关报道40多篇,均发挥了较好的政策宣传解读作用。此外,根据省市关于“4·2·1+N”新闻发布模式和要求,及时拟定发布主题和内容,第一时间组织新闻发布。2018年先后组织了住房保障情况、测绘监管平台上线、最美物业人、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新闻发布及通过杭州电视台“我们圆桌会”、民情热线等途径发布21次;及时采写蓝领公寓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商品房公证摇号、公租房受理和配租等新闻稿30余篇,并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发布;及时报送“杭州发布”稿件412篇;共接待中央、省、市媒体230余批次采访活动。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杭州发布”子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房管时讯》、网站、微博、微信、合作栏目“五位一体”的宣传体系。全年采编官网新闻499篇,更新信息选播430篇;采编发送《房管时讯》23期;官方微博发布1905条信息,官方微信发布735条信息,通过多种途径较好地向社会、市民和媒体发布了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局政务微博获2018年一季度全国住建规划政务微博影响力前十;“杭州发布”子平台建设第二、三季度在全市100多个平台考核中分别取得总分排名第十和第六的成绩。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在原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参照浙江省建设厅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制定了本局的清单目录,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使得该项工作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得到了深化,真正实现了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我局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工作的公开要求,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守信记录及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以便检查结果得以充分运用。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从制度入手,创新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多管齐下强化舆情引导,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创新建立舆情引导新机制。制定下发了《市住保房管局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杭房局〔2018〕89号),确保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工作程序规范、应对及时、举措有效。建立了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的联动机制,拓展了与传统媒体及自媒体沟通的渠道和手段,如6月6日会同市网信办约谈部分公众号负责人,以及多次联系多家房地产公众号和自媒体平台进行深入沟通取得舆论支持,均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二是加大舆情监看、预判和引导。通过软件辅助和人工搜索相结合的模式实时对媒体报道、网络信息进行监看,根据监看认真分析研判,每月提前确定并上报市网信办“网上舆情风险点”。今年分别对商品房公证摇号、2018年公租房保障政策调整、热销楼盘摇号销售、长租企业资金及装修管理问题等舆情进行重点监看,共编写《网络舆情信息》23期,其中《关于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网络信息》得到了市长批示。
三是面对热点敏感舆情和网络不实信息,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重点对限售谣传信息进行跟踪、处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安介入调查的消息(6月7日《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不实消息发布者》);针对杭州网上房源发布平台信息存在失实的情况,联合市网信办开展虚假房源集中约谈、整治工作,并发布相关文章宣传回应;对网络热炒的“转让商品住房摇号资格”行为,第一时间发布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的文章;对网络质疑公证摇号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正面声音等,有效平息多次网络舆情。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申请方式上,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分为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截至2018年12月24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4件,其中13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44.74%;105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34.54%;63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20.72%。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仍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申请物业用房信息116件,占比38.16%;申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信息61件,占比20.07%;申请市场信息24件,占比7.89%;申请房屋产权信息45件,占比14.80%;申请住房保障信息7件,占比2.30%;申请法规信息6件,占比1.97%;申请房产信息5件,占比1.65%;其余40件,占比13.16%。
从公开形式看,在已受理的304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最终反馈结果为“可以公开”的151件,占总数的49.67%;“可以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0.99%;“免予公开”108件,占总数的35.53%(其中:“信息不存在”40件;“非本部门掌握”4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6件;“不予公开”10件),撤销申请18件,占总数的5.92%;其它形式24件,占总数的7.89%。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6日,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依法被纠错的2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法诉讼案件共计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起诉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已基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各种公开渠道趋于丰富,公开内容逐步完善,信息更新更加及时。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我局工作职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涉及城市房屋征迁、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其中大量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信息公开工作既要避免侵犯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由,拒绝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倾向,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公开个人信息与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之间平衡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互动。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介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发布等移动客户端应用,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完善住保房管微信、微博等技术平台的互动和协作功能,以实时、便捷、用户导向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双向交流,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性、实效性和亲民性,逐步形成开放、互动、协同的政务公开新业态。
二是进一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完善内部流转制度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答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以评促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内容,制定量化、细化、标准化的考核评分标准,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的考核和评议制度,突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杜绝拖沓作风,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