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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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窗口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
每天签到考勤,按时到岗,认真做好窗口接待的各项工作,确保接待完最后一位服务对象方可下班离岗。
严格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不得擅自变通办理,遇重大或紧急事情应及时请示汇报。
工作时间服从窗口日常管理;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不得使用手机,按规定放置在指定手机柜;不得吸烟,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擅离职守、串岗、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熟人、朋友等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离岗时需告知身边人员,规范放置去向牌;不得擅自将外来设备接入工作局域网;不得擅自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私自安装上网设备登录外网。
(二)廉洁自律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取好处。
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礼金、礼卡、礼券、礼品、宴请、有价证券。
(三)规范服务
统一着装、配证上岗;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实行微笑服务、起立迎送服务。
接待来电、来访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不得推诿、回避、拖拉。
严格执行窗口服务评价器规定,规范使用评价器,自觉遵守良好的评价习惯。
爱护公共财物,规范使用所有公共设备,不得随意破坏或占为己用。
环境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实行上墙公示,政务信息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并接受监督。
(四)考核考评
所有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服从大厅管理考核。
窗口管理科负责管理大厅的整体工作情况,并对窗口劳动纪律、廉洁自律、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考评。通过综合考评情况、民主推荐、组织评议,评选出年度“服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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