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二季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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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杭房局[2017]61号)文件精神,各区住建局第二季度按考核标准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征询了项目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将第二季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情况及项目负责人记扣分通报如下:
全市共对607个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其中603个物业项目符合考核标准或经各区住建局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后,未给予记分;其余4个项目因未在限期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分别给予了所在项目10到18分不等的记扣分处理。
被记扣分项目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按相关法规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管理职责(电梯机房门不上锁存安全隐患等);未按规定或约定制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方案并实施;未能做到每年至少一次书面征询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未建立物业服务(如水电、消防、高空抛物、抗台防汛、抗雪防冻、烟花爆竹安全、设施设备等)应急预案或投诉处理机制;未落实小区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也未在岗亭放置《住宅小区违建信息报告情况登记簿》等。各区住建局检查考核的物业项目、管理单位、记分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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