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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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市住保房管局
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整改目标
整改结果
1、杭州将举办G20峰会,小区内部的物业管理应得到同步提升。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手续太多。(城镇居民意见第95条、第119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展厅意见2条、市党代表意见1条、市政协委员意见1条、区、县(市)部、委、办、局负责人意见1条、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4条、绩效专家意见2条、绩效信息员意见4条、企业代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20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1条、网民意见10条)
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活动,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小区。2.指导各区住建局加强物业服务项目处主任考核,完善考核标准,开展业务培训。3.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对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积极推行按照简易程序申请。强化服务细节,实行提前现场踏看与现场指导的“资金申请服务前移”,“预约登记”等服务。
1.6-9月在物业行业开展了“迎峰会展风采”活动,涵盖物管区域环境整治、废旧车辆清理整治、文明装修、帮困送清凉活动等十五个子项目,积极提升小区物管水平,服务保障G20峰会。2.修订完善2016年物管项目考核内容与标准,前三季度共对1092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考核。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8场,共2500余人参加。3.为减少审批材料的重复修改率,方便群众办事,将每个资金使用项目的现场查看环节提前,采取现场查看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积极推行按照简易程序申请。截至10月底,共191个电梯、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维修项目按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175.28万元。
2、希望加大住房保障,且公平公正分配,让百姓安心居家、稳定工作。(企业代表意见第41条,城镇居民意见第108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人大代表意见1条、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意见1条、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1条、国务院特贴人员意见2条、绩效专家意见1条、省直机关意见1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12条、城镇居民意见28条、农村居民意见3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9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4条、网民意见11条)
1.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全面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工作,推出市本级公租房4500套,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700户。2.深化“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三次公开”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实现阳光分配、阳光管理。3.调整公租房准入条件,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1.推出公租房(廉租房)配租房源545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21%;新增公租房(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829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8%。2.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宣传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开设了“阳光工程网”,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规政策、建设情况、分配情况、日常管理等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信息。3.根据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和准入条件逐步放宽的趋势,将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47691元放宽至48316元。推出“杭州市公租房(廉租房)自助换房服务信息大厅”,网上自助申请预登记、网上自助打印《受理单》、、一站式办理、补贴金额与家庭人口随动等五项新便民服务举措。
3、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没有透明度。(城镇居民意见第115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代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8条、农村居民意见2条、网民意见1条)
1.加大对各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征收程序,实现阳光征收。2.全面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的运用,实现征收计划、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公平。
1.积极开展《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出台《杭州市区201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迁费标准》。2.指导、规范全市征收行为,全市共核发征收决定24件,涉及住户3363户,建筑面积约67.57万平方米。3.成立征收服务小分队赴各征收项目现场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房屋征收中的纠纷和难题。完成峰会国有土地重点征迁项目“清零”。4. 全面实行“阳光征收”,主城区已全面实施征收补偿协议网签,并通过征收现场、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开征收补偿信息。
公开电话:870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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