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度市绩效目标分解表
-
类型
分项
指标
目标(指标)
名 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
属性
完成时
限(月)
分值
责任部门
绩效指标
职能指标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
按照规定及时归集、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准确率达到100%。并将归集和使用情况在《杭州日报》和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预期性
12
10
物业资金中心
白蚁预防
市区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覆盖率达到98%。
预期性
12
10
白蚁所
规范房屋登记
1.立等可取业务,全年办理量占总登记量的50%以上。2.规范多点发证、不能办事项告知以及上门服务等办理流程。3.开展网上预约服务。
预期性
12
10
产权中心
通用指标
行政效能指标
按照行政效能指标要求考核。
1.窗口准时办结率、窗口办理规范(准确)率、办事窗口信息公开度、窗口制度执行率;
2.服务评价群众满意率;
3.效能投诉处置率;
4.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落实率、开展中介服务评价率;
5.服务评价数据实时传输、使用率和参评率。
预期性
12
5
1.法规处(审批处)、白蚁所、产权中心、征管办
2.住保办、产权中心、征管办、档案馆、白蚁所
3.局作风办
4.产权中心、征管办
5.住保办、产权中心、档案馆、白蚁所、办公室、信息中心
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指标
按照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指标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4
法规处(审批处)、驻局纪检组
依法行政-普法教育
按照普法教育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0.25
法规处(审批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依法行政-安全保密执行率
按照安全保密执行率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0.25
办公室、信息中心
智慧电子政务指标
按照智慧电子政务指标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4
信息中心、法规处(审批处)
信息和简报质量指标
按照信息和简报质量指标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5
办公室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旧住宅区改造
确保完成改造260万平方米,协调推进2014年结转在建项目,确保2015年新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对各区(县、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预期性
12
15
修缮利用处
商品房“去库存”化
促进商品房销售,消化商品房存量,完成省厅下达的销售完成980万平方米商品房面积,力争销售完成1078万平方米。销量全省第一。【绩效测度类型:挑战指标;绩效分值:5分】
预期性
12
15
市场处
住房保障改革
试点推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预期性
12
10
住保办
历史建筑保护
2015计划开展25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完成15处。
预期性
12
10
历保中心
住房保障
1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配租房源4000套。2.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
预期性
12
20
住保办
重点专项目标
五水共治
共性部分按照五水共治要求考核。
1.协同完成阳台污水截污年度计划;
2.督促物业管理小区加强小区内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和长效管理,防止淤积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预期性
12
2
1.修缮利用处
2.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共性部分按照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要求考核。
1.负责制定公共停车场产权登记的相关政策;
2.蒋村公共租赁房地块东侧绿化带地下公共停车库完成竣工验收;
3.凡列入2015年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计划的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批任务。
预期性
12
2
1.产权中心
2.住保办
3.法规处(审批处)
大气污染整治
按照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考核,做好国有土地上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预期性
12
2
征管办
治废工作
1.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系统内部垃圾分类工作;
2.建立考核机制,牵头对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垃圾“三化四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
预期性
12
1
1.办公室
2.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
浙商创业创新
共性部分按照浙商创业创新要求考核。
1.主动为浙商创业创新提供支持,开辟浙商创业创新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按照市审改办提出的年度审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审改各项工作。(审改工作由审改办提供考核结果,不重复考核)
2.参与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的服务推进,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全年对接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预期性
12
2
法规处(审批处)、产权中心、住保办
专项目标
诉求回应目标
信访和“12345”工作
按照信访和“12345”工作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4
法规处(信访中心)
社会评价意见整改
按照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4
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办公室
自身建设目标
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领导班子建设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6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建
按照机关党建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2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6
驻局纪检组
财政绩效管理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2
财务处
机构编制评估
按照机构编制评估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1.5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法规处(审批处)
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2.5
办公室
部门协作目标
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评)
按照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住保办
机关文明
按照机关文明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城市管理
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考核。
1.数字城管;
2.应急保障;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居民装修垃圾管理、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等小区“五化”长效管理问题,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评级;
4.做好阳台污水截污纳管工作,配合做好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相关工作,准物业小区管理范围内确保路平、水畅、灯明、整洁有序;
5.杜绝房屋拆迁(国有土地)工地闲杂、盲流人员安营扎寨,督促各区管理部门对建设业主单位做好拆迁工地的渣土处置和环境卫生的监管,加强对所辖工地除作业时洒水降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每月报送所辖拆迁、征收项目等房屋拆迁工程动态信息。
6.督促物业小区做好违章建筑预防管控。
预期性
12
2
1.法规处(信访中心)
2.安全处
3.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
4.修缮利用处、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
5.征管办
6.物业处、物业资金中心
“110”应急联动工作
按照“110”应急联动工作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安全处
统计工作
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财务处、市场处
养老服务
按照养老服务要求考核。
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养老机构用房的产权确定、登记和监管工作;
2.将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护理员纳入优先享受范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预期性
12
-
1.产权中心
2.住保办
电子文件(档案)管理
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档案馆、信息中心、办公室
机关节能减排
按照机关节能减排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办公室、交易中心(平海大厦)
人才工作
按照人才工作要求考核。
1.完成年度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购相关工作(提供总结报告);
2.制定市委人才办交办的A类人才住房“一人一议”等操作文件。
预期性
12
-
住保办
“信用杭州”建设
按照“信用杭州”建设要求考核。
预期性
12
-
办公室、信息中心
国家卫生城市复评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要求考核。
1.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
2.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3.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总结。
预期性
12
-
1.征管办
2.修缮利用处
3.修缮利用处
创新目标
破解房屋征收难题,助推城市和谐发展
加分
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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