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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http://www.hzfgj.gov.cn 2015-03-05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 】 【打印】 【关闭
  

 2015年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局领导
责 任 内 容 及 要 求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周先木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黄寿田
对分管的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处、物业监管处、宣教中心、物业资金中心、团工委、工会、妇工委、房地产学会、政研会、物业协会等部门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招考、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推动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
局组织人事处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2.规范评先评优,推进党务公开。
局机关党委
局组织人事处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3.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及时调整充实纪委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局机关纪委
局机关党委
局组织人事处
驻局纪检监察组
4.完善“数字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局物业监管处
局属相关单位
5.完善物业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监管制度,规范资金存放,加强物业维修资金和保修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物业资金中心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6.推进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物业协会
局物业监管处
物业资金中心
周军福
对分管的局办公室、综合财务处、房产管理处、产权中心、档案馆、交易中心(平海大厦合署)等部门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减会议和文件简报,规范办公用房、公务考察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局办公室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2.深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制定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架构,深化财务监督。
局综合财务处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3.修订《局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局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局资产特别是各类房产的管理;制定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各单位物资采购运行程序;规范资金存储和租赁房产招租程序,实现效益最大化。
局综合财务处
局属相关单位
4.加强直管公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直管公房日常管理信息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局房产管理处
局属相关单位
5.深化‘统一平台、多点发证’工作,修订撤销登记流程,完善房屋登记操作手册。加强房屋测绘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房屋测绘审核、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
产权中心
房产档案馆
房产信息中心
6.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创新查询模式,提高查询效率。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工作有关物资采购、业务外包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制定《杭州市房屋权属档案业务规范》,实现全市房屋权属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房产档案馆
房产信息中心
 
许云龙
对分管的局政策法规处(信访中心)、房屋安全处、安鉴中心、白蚁所、杭四建等部门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工作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办信质量。建立完善信访绩效考评机制。
局政策法规处
(信访中心)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两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强和完善综合进件窗口建设。
局政策法规处
局属相关单位
3.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指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依法文明执法。
局政策法规处
局属相关单位
4.加强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管理,规范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行为。制定《房屋安全及鉴定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规范局房屋安全及鉴定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
安鉴中心
局房屋安全处
5.加强白蚁防治收费和药物购销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廉政勤政制度、事务公开实施细则、纪检小组工作制度,加强内控和内部监督。
白蚁所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6.协调推进杭四建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经营风险控制,规范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行为。
杭四建
局组织人事处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李六文
协助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驻局监察室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2.根据局2014-2017惩防体系建设实施计划,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3.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4.协调推进经常性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教育,督促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制度。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5.加强对巡视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6.加强对党委会、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7.加强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房屋测绘、资金存放、资金使用、干部任用、保障房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8.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有效控制“三公”经费。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9.深化“效能亮剑”、“公述民评”活动,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曝光问责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10.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查案在惩治腐败、改进工作、教育警示等方面的综合作用。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11.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受理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实名举报办理力度,加强信访培训和监督。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12.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两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13.协调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日常监管。
驻局监察室
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各处室
 晶
 
对分管的局市场监管处、住保办、房产信息中心、中房公司等单位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房产市场监管,规范完善商品房预售审批。
局市场监管处
产权中心
房产信息中心
房地产中介协会
2.推进房产开发、中介、评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和加强房产信息网相关“诚信档案”的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局市场监管处
产权中心
房产信息中心
房地产中介协会
3.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分配监管信息综合系统”建设。加强房源管理,推进信息公开。
住保办
局政策法规处
房产信息中心
驻局监察室
4.完善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存储,加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住保办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5.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把工程质量和进度。探索建立质量相关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住保办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6.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及相关物资采购的监管,完善内控机制。修订《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管理。
房产信息中心
局综合财务处
驻局监察室
7.加强对中房公司的指导与监管。建立完善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经营风险控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
中房公司
驻局监察室
李天太
对分管的局修缮利用处、征管办、历保中心等单位及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房屋维修项目和屋顶整治项目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完成《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局修缮利用处
局属相关单位
2.修订完善《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自主实施历史建筑保护整治项目腾空房屋修缮后管理使用规定》,规范专项资金和房源管理,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修项目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的监管。
历保中心
局政策法规处
局修缮利用处
3.制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充意见》,做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全面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运行。
征管办
局政策法规处
房产信息中心
4.加强综合考核督查工作,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局办公室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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