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积极参加《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2015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TOP200排名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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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片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实施方案》有关《关于编撰〈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反映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品牌建设,促进企业综合实力成长和行业健康发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在今年组织撰写和发布《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并进行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综合实力前200名企业排名及评选各类单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为争取杭州有更多物业服务企业入围TOP200,并评选出各类新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接通知后积极落实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编撰和发布《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0强排名活动)“以下简称《企业报告》”的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杭州市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2015物业管理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200名企业(以下简称“TOP200企业”)
(二)评选各单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特色企业(住宅物业、别墅物业、办公物业、工业园区物业、学校物业、医院物业、商业物业、公众物业)
2.管理突出贡献企业
3.商业模式创新企业
4.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
5.绿色节能示范企业
6.最具成长性企业
7.最佳顾问咨询企业
二、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实施;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荐形式并报《企业报告》撰写所需材料,由市物业协会对本市企业的上报材料进行推荐。活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上报条件
本次活动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上报企业如涉及下例条款,限制上报:
(一)2014年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并经查实的。
(二)2014年中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
(三)2014年中有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投诉案件,并经查实的。
(四)有其他不良记录。
四、数据上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在认真学习《TOP200企业指标要素和分数计算公式》(附件1)、《各单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指标要素》(附件2)的基础上,登陆中国物协网站(www.ecpmi.org.cn),浏览《关于编撰<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的实施方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材料并登陆“服务平台”,点击“活动申报”进行网上填报。2013年参与过数据采集活动的企业可直接导入上次申报数据,信息补充、调整完成后上报数据。
(二)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于5月26日前打印《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附件3)、《物业管理项目清单》(附件4)、并连同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并刻盘一份)送交至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初审盖章后,于5月31日前由协会或自行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报送。
五、上报材料
(一)《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样表附后),纸质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上报承诺书须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物业管理项目清单》(样表附后),纸质材料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2014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书(报告书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等内容),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全国和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证明材料(参加过2013年综合实力排名活动的企业,仅提供2013、2014年新增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2014年企业服务满意度(率)调查测评报告和空白测评问卷(样表),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TOP200企业案例资料(服务平台的申报窗口中提交):
1.带有企业中文名称的logo(jpg格式);
2.不少于4张照片:内容为企业负责人照片、经营团队风采照、代表项目照片和重要活动照片等,每张照片不小于1M(jpg格式,照片名称请注明展示内容);
3.企业情况介绍:(字数在2500字左右,分三部分表述)
(1)简要介绍基本情况(发展历史、组织架构、管理规模和经营业绩等);
(2)重点介绍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服务特色和商业模式;
(3)企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等。
4.标题:根据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特色、发展目标自拟。
TOP200企业案例资料为企业重要的宣传资料,将汇编进《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请根据上述要求认真撰写。
(七)申报各单项的企业,同时填写《单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六、相关事项
(一)遵守诚信守诺原则。参与单位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并与企业报表、有效合同等原始资料和数据吻合。签署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二)总部型企业,所属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机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计入上报企业。下属或由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所属独立法人和具有独立资质的企业合并上报,须提供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决定文件,同时提供财务合并报表、所属企业负责人任命等证明文件的,可按总部企业上报。
(三)合资合作性质的公司或项目,合资合作对方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对方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面积、示范项目可纳入计算,经济指标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需要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201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示范项目为上报单位争创并在管的全国和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不含已退出管理、已取消示范项目称号的项目。
(五)申报企业提交的《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和《物业管理项目清单》,需要与服务平台申报提交的数据一致。
(六)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编撰和发布《企业报告》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4月15日-5月20日
2、资料上报:5月31日前
3、数据审核:6月1日-6月30日
4、专家审定:7月1日-7月15日
5、报告撰写:7月16日-8月10日
6、报告发布:9月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时树红、刘寅坤、李静
电 话:010-88083321、88083109、88083107
网站:www.ecpmi.org.cn
QQ:183854379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9003
邮编:10037
(二)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王宁 程海霞 陈晓静 凌源 张玲玲
电 话:87030378
协会QQ:3186939640
地址:杭州市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615室附件: 1.TOP200企业指标要素和分数计算公式
2. 各单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指标要素
3. 《2015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
4.物业管理项目清单(样表)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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