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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http://www.hzfgj.gov.cn 2015-04-24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 】 【打印】 【关闭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5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国卫”)复评迎检之年,为切实做好“国卫”复评迎检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卫”复评,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局职责任务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巩固深化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卫生管理水平和小区环境卫生质量,树立国家卫生城市新形象,打造杭州全国最清洁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涉及复评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督查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暗访复评,确保“国卫”复评不失责任分。具体标准内容如下:
  (一)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和谐美观。楼梯过道、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库等公共区域清洁干爽,无污水、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
  (二)小区绿化整洁美观,无枯枝、破坏、占用现象,草坪内无杂草、无垃圾废弃物。
  (三)小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路面平坦干净,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三、任务分工
  市物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卫复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杭迎指〔2014〕1号)要求,做好全市范围内物管小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的迎检工作的对口联络、抽查指导及台帐归并工作。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管小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及督促整改,并落实相关工作台帐。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3月)
  市物业主管部门召开各区局物业科长会议,对“国卫”复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国卫”复评迎检工作。各区局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确保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知晓“国卫”复评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时间节点。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5年4月)
  结合4月份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物管项目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和小区秩序整治得自查自纠,各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处主任考核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被上级通报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行动迟缓的物管小区要详细记录,重点督办,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明查迎检阶段(2015年5-6月)
  5月份,做好省爱卫办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省级明查中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针对整改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迎接“国卫”复评暗访工作。
  (四)提高巩固阶段(2015年7月)
  结合“夏季清凉服务月”等活动,各物管项目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和“国卫”成果,做好国家暗访的迎检准备。
  (五)暗访迎检阶段(2015年8月-复评结束)
  各物管项目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已取得的成效,力争顺利通过国家复评暗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企业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加强对辖区内物管小区“国卫”复评工作的指导,健全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今年
“国卫”复评工作将继续纳入物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
  (二)落实工作任务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职责任务分解认真梳理排查,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攻坚,并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突出抓好物管小区环境卫生和小区秩序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管小区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堆乱摆、乱停乱放等现象要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和清理,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业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小区业委会和属地街道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墙报、板报、业主论坛和悬挂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体业主参与“国卫”复评迎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浓厚氛围。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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