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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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房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数量、户型配置比例、装修基准造价等)确定、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产市场调控和房产经营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和登记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8、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和拆迁企业资质的审核;按规定权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政策等房产政策;负责依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灭杀管理工作;参与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11、负责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房屋功能扩建和整治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有6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5家。具体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级、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杭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二、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12194.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12187.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7.3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部门支出决算12194.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7.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2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6.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5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706.34万元,项目支出7488.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187.62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数为781.20万元,主要用于住保房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2、医疗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数为236.96万元,主要用于住保房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财政拨款11151.95万元,主要用于住保房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有关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房产档案的征集、收集、整理、保管、经济租赁房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日常管理中所涉及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数为17.51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建筑课题研究方面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53.37万元,比上年下降47.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4.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3.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附件:
1.2013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3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 [2018-09-21]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 [2017-09-28]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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