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数量不断累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受理流程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和完备化。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现根据《关于报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201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了本单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以促进依法行政。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权利阳光运行机制下,我局以服务公众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了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申请、房产市场管理、房产登记、房屋拆迁、房改管理、物业和维修基金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以查询服务为抓手,积极拓展网上公开、自助查询、资料索取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教育业务培训活动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已经成为应诉工作中的难点。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实践经验较少,标准也未充分统一。我局针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相关问题,积极组织与上级部门以及相关兄弟单位展开讨论、交流。邀请专家和上级机关领导前来授课,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了解后续的复议诉讼中所暴露的问题,从源头上提高信息公开答复水平。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部的政府信息工作会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碰头、交流会议,及时总结梳理日常业务受理过程中的疑点、难点,以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今年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全市住保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案例分析及小论文征集评比活动,累计收到案例分析 20篇、小论文25篇,提交的作品理论视角丰富,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提高政府透明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局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公众的信息需求,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这一公开途径,第一时间主动公开我局的相关政府信息。通过专门开辟政务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平台,凡是应该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都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设立网上申请公开、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模块,实现我局和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为公众及时提供信息,解读房产类相关政策,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对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开辟政务动态栏目,发布我局的房管动态、通知公告、新闻稿件等,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为对公众提供更便捷、形象、人性化的服务,在门户网站新增房产办事指南场景式服务窗口。模拟个人或单位办理房管业务的实际需求,按照提示信息一步步选择个性化办事程序和条件,可以快速获得符合自身情况的办事服务指南信息,提升了对公众服务的实用性。
为进一步拉近政府部门与广大市民之间的距离,2011年11月中旬,我局在房产信息网网上互动栏目开通了房管微博专栏,将局属单位或其服务窗口的微博进行了集中展示,包括岑溪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网、杭州市民之家房管窗口等7个政务微博。截至2011年12月22日,7个微博共发布房管(房产)信息1043条。房管微博的开通为广大市民适时了解房管政务信息又辟新渠道。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整理出政府信息1156条,经保密审查后,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政务公告437条,占37.8%;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191条,占16.5%;专项工作144条,占12.5%;重点项目135条,占11.7%;公示公告128条,占11.1%;实事项目49条,占4.2%;政策法规42条,占3.6%;其他2.6%。今年我局房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访问量达2666902人次。
(二)公共查阅情况
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作为我局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场所,在房产查询服务大厅设置了涉及各项房产行政职能的政府信息资料索取点,并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电子触摸屏等设备,为社会公众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截至2011年12月,有效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达1156条,并将按要求编制成册。
三、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
2011年,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申请方式上看,仍然以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4种申请方式为主。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43件,受理量为去年同期的199.5%。其中37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84.2%;22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4.9%;46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10.4%;其他2件,占总数的0.5%。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拆迁许可和裁决信息公开申请325件,占比73.8%;物业用房、维修基金信息公开申请85件,占比18.9%;其余33件。
在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从公开形式来看,最终反馈结果为同意公开的121件,占总数的27.3%;同意部分公开的81件,占总数的18.3%;免予公开178件,占总数的40.2%(其中:信息不存在19件;非本部门掌握2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38件);撤销申请62件,占总数的14%,另有1件期限未到未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本地居民占99%以上。
今年受理量的大幅上升,主要在于我局4月至5月期间接连三次收到百井坊巷拆迁户群体性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70件,也是迄今为止我局最大规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通过组织专人接待、设立临时受理场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等措施,积极稳妥做好了答复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6件,均是城市房屋拆迁争议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5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2件,主要集中在是否继续认可制作者公开原则和保存机关是否属公开义务主体等问题的尺度把握上。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已做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强化教育。
对照去年数据,今年的复议、诉讼案件有所下降,但新出现的败诉情况为我局今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这要求我们在政府信息工作中要积极主动的去化解争议,在受理和处理过程中做到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重视、制度保障、全面推行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和一些具体的困难。
1.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缺乏一定的标准,亟需进一步拓展各类信息化手段和途径,如加强与新闻传媒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其宣传作用,完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2.依申请方面:首先,房产登记信息是政府信息,又是专门领域的信息,而房产登记信息的特殊属性,使得如何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仅在公开范围上进行了相对宽泛的规定,对如何公开及公开形式等方面并未作详细的设置。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本身有专门的查询制度(如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等),两者之间在不同程度上出现适用上的冲突。因此妥善处理房产登记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专门查询制度中的适用问题,成为目前的最大工作难点。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人资格审查,专门查阅制度比政府信息公开三需要标准的要求更高,因此申请人不愿根据查阅制度的规定,而是要求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申请公开他人的权属信息,对个人隐私必然造成一定损害。因此如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和创新,尤其是对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仍然是一个有待继续研究的课题。
再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新出现的群体性申请极大提高了窗口的受理难度。2011年4月至5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3次收到大批百井坊巷拆迁户提出的群体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群众每批均有40-60人,统一身着各种标语字样的马甲,大多为退休职工及待业人员。群体性申请情绪较为激动,极易引起较大的连锁反应,为受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也对受理窗口后续协调、劝缓能力以及应急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对谁制作谁公开的标准把握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随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类型越来越广、所涉及业务程度越来越深,复杂性越来越高,2011年我局新出现的败诉案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在遵循谁制作谁公开外,还应站在更高的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该遵循便民的原则上处理公开问题,不仅要求对我局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还要求对我局保存的政府信息也应依法予以公开。因此新的败诉案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不仅要保障程序无瑕疵,还要转变工作人员工作思路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要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理解,科学把握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并准确地用于指导我们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减少实际受理过程中的争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发展。
3.加强分析梳理工作,注重与各部门的业务交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研究各类信息公开案件,尤其对一些受理过程中遇到过的疑难问题要进行重点分析,找出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妥善解决。同时,继续加强与法院、市法制办、市信息办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联系沟通,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虚心请教,明确可公开、部分公开和免于公开的业务信息内容,完善答复方式;进一步健全局各职能部门例会制度加强系统内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协调,加强业务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共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4.加强宣传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各公开义务人的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 没有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