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陈慧楠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公告
http://www.hzfgj.gov.cn 2017-09-26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陈慧楠户(准购证号200238045),经查该户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未如实填报收入状况,隐瞒家庭实际收入,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第三十七条、《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撤销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责令其补交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差价款。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