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沈玲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http://www.hzfgj.gov.cn 2016-07-21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沈玲户(受理顺序号为B2015-001367),经查你户在2015年申请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时,未如实申报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沈丽丽的婚姻状况。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第二十七、三十条规定,取消你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于2016年5月13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