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征询
 
《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意见征求活动
 

广大市民: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针对保修期满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7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87065096;
  2.通过单位公务邮箱进行反馈,邮箱:fgj@hz.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09-20 

 
 
征询已结束。
 
《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意见征求活动结论分析
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文件在网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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